2021年6月8日上午,浮山县北王镇杨村河村孔某亮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汽车载张某(女 ,66岁)到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后,孔某亮驾驶无牌三轮车载张某、马某爱(女, 56岁)、陈某珍(女 ,64岁)、刘某秀(女, 54岁)四人返回途中,行驶至北王镇史壁村沟里路段时撞到道路西侧土崖,造成三轮车乘坐人张某、马某爱当场死亡,驾驶人孔某亮、乘坐人陈某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乘坐人刘某秀受伤、无牌三轮汽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。
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
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,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。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,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,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。
2、三轮车安全性能差
此类车的车辆转向、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,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,由于重量增大、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,一旦发生紧急情况,车辆难以控制,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。
3、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
由于此类车辆都没有办理保险,一旦发生事故,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。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,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。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“出事”了,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“哑巴吃黄连”。
不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、检测,车况较差,超载、超速、随意掉头、逆向行驶,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一旦发生意外,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,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,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。
来源:浮山交警大队